修改后部分内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 一、二两个资质等级。
(二)二级资质:
1.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管理人员 不少于5人,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2.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初级以上职称,配有统计人员;
3.具有完善的体系。
(三)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级资质: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2.管理、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
3.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材料;
4.《住宅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具有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应质量管理人员等体系情况说明。
二级资质:
3.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具有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应质量管理人员等体系情况说明。
(四)二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确定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批。
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
申请核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应当通过相应的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五)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筑规模不受限制。
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 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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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一)一级资质(部级审核事项)
申报网址:
(二)二级资质
步:申报企业需登录贵州省房地产审批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录入企业信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申报时,审批系统将自动获取相关信息,未录入库的企业无法正常提取)